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2017年12月通过立法,引进针对海外人士的年度房屋空置税(Annual Vacancy Charge)。对于在12个月周期内空置超过六个月以上未得到充分利用的住宅物业,政府将向其海外业主征收房屋空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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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日和征税对象
? 以下购置澳大利亚住宅房的海外人士:
澳洲东部时间,2017年5月9日 19:30后,申请购买澳洲住宅房的海外人士;
澳洲东部时间,2017年5月9日 19:30后,购买开发商已经获得新房豁免证书的楼盘;
如果是楼花合同,即使开发商已经有了免申请证书,如果海外业主是在上述时间之后交换的合同,也会被列入审查范围。
? 2018年1月1日开始每年征收,每一年(1月1日)的房屋空置税征收取决于前一年住宅的空置状况。也就是说,2018年1月1日的空置税将根据物业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一整年的空置状况来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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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多少?
联邦政府对海外人士征收的空置税额相当于外国投资者购买住宅时向FIRB所缴纳的申请费。(空置房产是每年进行评估)
房产是否空置是如何判定的呢?
在任意一个申报年度,如果至少有183天,房屋被真实地用于了居住,将被认为没有空置。
根据FIRB GN48政策解读,只要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就不算空置(在每12个月周期内):
? 房屋出租超过6个月
? 自住超过6个月
? 亲属, 朋友, 或者其他人居住超过6个月(不需要签署租约)
? 尽管没有实际租客或他人居住, 但是房屋在此期间内积极在市场上发布出租广告,聘请租赁中介,并且以市场价格来确定租金额。
? ATO特别说明,用于短租(即租期少于30日)的房屋(包括用于AirBnB的房屋),即使其一年内真实的出租时间超过了183天,也不视为被真实地用于了居住,因此要缴纳房产空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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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费”可以免除吗?
免除的可能情景
该物业的合法所有权在一年内发生了变化--显示转让日期的标题证书;
由于火灾、恶意破坏或自然灾害,您的财产正在进行重大维修--维修原因的证据,如保险索赔或警方报告;
您的财产正在进行大规模的翻新,或被认为太不安全,无法居住--证明存在安全问题的建筑证书或其他第三方报告;
你或你的租客正在接受长期、住院、医疗或住宿照顾--来自护理机构的信,确认您或您的房客正在远离物业的医疗护理中;
法院或法庭的命令或联邦、州或地区的法律的法律限制--法院命令或概述法律限制的文件;
注册业主已去世,遗产的管理仍未完成--房产登记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
你已经不是海外税务居民--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