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未形成的住房须小心,要甄选有声誉和财政雄厚的投资商。
然而,不少购房者误购纸上项目或开展进度放缓及法理复杂等项目,导致款项受损和浪费时间来处理纠纷问题。一部分原因是,购买者受房地产“升温”的影响且贪图便宜心理,毫不掌握项目资讯却急于决定投资。
购房者下订金后,发现自己陷入不利之境,将进退两难。若不继续纳款,会面对损失订金。若继续纳款,将更加担心。避免购房者陷入困境,胡志明市律师团的陈云灵律师表示:“任何人收到推销住房项目的资讯时,首先要检查项目工地,确定项目是否存在和开展的进度。根据法律规定,住房或地皮划分项目须兴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沟,供水及供电系统)后,才可以出售。”
此外,千万别签合资购买地皮和住房的交易合同,这是出售单位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原则上,项目的基础设施建竣才可出售,但许多投资商虽达不到出售条件,仍利用合资合同以集资。该合同是购房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将无效。
购房者须检查项目工地的法理情况,即投资商会否获职能部门交地。许多场合未获交地或正在等待交地,仍提议购买者签买卖或转让合同,却没有出售和转让资格。
此外,购房者也须确定项目是否获审批,已进行清拆场地、履行财政义务,有没有向银行抵押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正在发生纠纷等。
陈云灵律师透露:对于通过仲介购买房地产的场合,不但检查上述问题,而且还须留意投资商与仲介公司的仲介合同,其内容规定可与客户洽签下订金合同、收款和付款方式等。
上述一切内容都有证件,购房者可要求出售单位提供以检查。那些要求将是房地产购买决定的依据,也是发生纠纷时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证据。